體系認證須知
1、申請方/受審核方應: 1.1具備文件化并已充分運作的管理體系; 1.2已簽定認證合同; 1.3提供初步評估所需的信息資料; 1.3.1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資料
- 企業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復印件;
- 有效期內的許可證或資質證書及年檢證明復印件;
- 組織簡介(包括本單位在國內外同行業中利稅、技術、產量、質量、銷售等方面的地位和貫徹ISO9000標準情況);
- 產品生產流程/工作過程簡圖;
- 企業質量體系覆蓋范圍內的不在同一市、縣的機構目錄;
- 施工或勘測設計、監理、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保潔等單位還應提供正在實施的所有工程項目的現場(包括工程規模、進度、地點等)清單;
- 如對ISO9001:2000標準進行了刪減,提供刪減合理性的說明
- 受控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必需的文件清單。
1.3.2環境/職業健康安全/HACCP管理體系方面的資料: a) 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復印件,環境/健康安全/衛生許可復印件; b) 有效期內的許可證或資質證書及年檢證明復印件; c) 組織簡介; d) 環境安全監測報告/環境安全“三同時”; e)“環評”、“安評”批復; f) 地理位置及廠區平面示意圖; g) 主要工藝流程及污染物的產出示意圖 h) 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證明 i) 申請組織一年內無重大事故證明。 j) 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包括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法律法規清單及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 k)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包括危險源及風險評價清單,法律法規清單及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 l) HACCP體系文件(包括法律法規清單;食品安全目標、指標;供排水管網圖;蟲害控制圖) 1.4允許公司對受審核方進行初訪、審核,以及獨立的第三方認證/注冊機構應實施的活動; 1.5按時付清所有認證費用及年監費用,不論最終認證/注冊是否通過: 1.6認可并執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7 HACCP要求對季節性的產品也應提供三個月體系試運行的證據。體系試運行可從體系文件發布之日起計算。試運行期內加工產品的批次數應確保企業能夠說明體系已建立并運行有效。 1.8體系試運行期為三個月; 2、認證/注冊合同中斷超過三個月以上,申請方應向公司重新提供必要的信息。 3、申請方在取得認證注冊資格后,在三年有效期內,須接受認證公司定期監督審核及必要的不定期審查。從現場審核結束之日起,每隔6-11個月進行一次監督審核,兩次監督審核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2個月,有異常情況時酌情增加監督審核的頻次。監督審核中斷超過三個月以上,公司將對獲證組織進行復審或重新進行一次完整的審核。 4、獲證組織應向公司提供一份管理體系文件的受控副本,使公司隨時可以得到認證/注冊審核后的有關更改的文件。已獲證組織還應負責通知公司有關工作程序、業務范圍、管理體系文件和組織機構的主要更改;對于重大的變動,如有必要,公司可能將安排現場驗證審核。 5、對獲證組織的日常管理 5.1獲證組織的管理體系變化時的管理 a) 規定獲證組織在管理體系變化時及時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關文件; b) 根據管理體系的變化情況,可以采用文審和(或)例外監審的方式,對管理體系的變化給持續滿足認證要求帶來的影響進行評價; c) 如有不符合產生,應確保獲證組織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如糾正措施經驗證無效,可暫;虺废C書。 5.2獲證組織發生重大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相關投訴和(或)事故時的管理 a)規定獲證組織向本公司報告的時限為投訴或事故發生24小時內; b)確認獲證組織進行了調查分析,包括管理體系中存在的固有因素; c)確定獲證組織制定了有效糾正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如果法規要求應及時通知相關管理部門; ——原因的調查,并盡快恢復符合性; ——避免再發生; ——評價并減輕任何負面影響; ——確保與管理體系中其它過程的相互協調作用,必要時對管理體系文件進行修改; ——評審并驗證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d)針對HACCP認證還應: ——確保本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證認證的有效性; ——確保本公司在該事故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事故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報告CNAB; ——獲證組織發生上述事實后,本公司將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加強監督審核的頻次;
- 暫停證書;
- 撤銷認證資格。
5.2 HACCP認證組織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及時向認證機構通報HACCP變更的最新消息,包括:
- 體系的重大變更,包括組織機構、前提方案、HACCP計劃的變更;
- 產品具體品種的變更;
-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及處理措施;
- 顧客重大投訴;
- 重要技術管理人員流失導致體系有效性下降;
- 不合格品召回及處理;
- 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的變更;
- 其他重要信息。
6、受審核方聘請的管理顧問可以出現在審核中,但僅限于作為觀察員。 7、當受審核方要求更改或擴展原證書中規定的注冊范圍時,公司將通知其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據對原范圍更改或擴展情況的需要,可能會采取下列措施: a) 僅需要提出書面申請; b) 安排現場驗證訪問; c) 更改/擴展范圍將在下次監督審核中驗證; d) 重新安排新的審核。 8、當獲證組織不滿足認證要求時,安排復評。 |